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8-07-28

标题:农民蔬菜自产证明盖章问题

农民自产蔬菜销售购买方需要盖有村委会章的自产证明,现在村委会的章在镇政府保管,镇政府不给盖章。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8-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市民自产的农产品,能开自产证明,否则不能开具。

即农民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上种植的蔬菜可以开具自产证明,需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村干部证明,镇政府查询该土地农民当季粮食补贴面积、核实该农民承包地总亩数,并派人实地查看复核。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18年 8月 8 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