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全运村无限期延期交房,开发商拒履行赔偿责任
您好。我2016年与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商品房购房合同,购买其流苏园一套精装修商品房,合同约定最晚交付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2018年5月,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曾邮寄房屋交付通知书给我,通知我5月10日验收房屋。验收当天,发现房屋多处严重质量问题,如多块大理石地板炸裂、墙面渗水、壁纸撕毁、缺少开关插座、缺少灯具、墙面存在严重色差、马桶未安装等等。房屋交付现场的照片我已拍照留证,详见附件。其宣称3500元/平米的精装修商品房,令人难以置信。与其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工作人员以“交付通知书发错了”为由,称该房屋尚未达到交付标准,当场宣布此次交付无效,具体交房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7月,已经超过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时间,我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仍以没料、工人罢工等理由推脱,至今无法给予明确的房屋交付时间。我因此就相关赔偿问题与其工作人员交涉,工作人员又以5月10日已经发过交房通知书且房屋验收材料齐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赔偿义务。2018年5月10日,
故,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相关监督、执法职能,对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全运村项目中存在的房屋质量、房屋手续、履约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敦促其限期将质量合格的房屋交付于我,并就延期交付问题履行赔偿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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