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07-20

标题:关于档案借阅后的返还问题

老师您好,

本人6月底将档案借出,用于公安局的事业编政审。现在政审已结束,借阅期限也快到了,遇到几个问题:

1.政审期间增加了几份档案材料,包括本人的一张转正定级表、两份劳动合同、一份离职信,需要加到档案里,我可以直接上交到公安局,请他们封存在档案里吗?

2.档案的返还是否需要本人亲自携带档案交回北方人才,还是可以以机密邮递方式寄回去?

3.本人已从天津离职,档案如果要迁回户口所在地(山东),需要什么流程?

期待尽快收到您的回复,谢谢老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7-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市民问题建议向存档部门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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