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网北中心和弗斯特公司违反劳动法
我于2015年1月6日 通过天津浩远公司派遣到国家电网客服中心北方分中心(以下简称电网北中心),后因浩远公司倒闭,浩远派往电网北中心的所有员工都与天津弗斯特人才配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把我们派往电网北中心,于2017年8月5日签约,合同期为三年。
电网北中心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总共2000多人,其中派遣员工1800多人。严重违法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另外,电网北中心作为95598客服中心,客服是本单位的主要业务,而上至主管下至客服,都是派遣工。此行为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综上,电网北中心超员派遣和派遣岗位工作性质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希望人社局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