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滨海新区汉沽汉滨城市花园交房四年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据说是未通过验收,请问目前是哪几项有问题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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