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8-07-18

标题:关于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

我母亲吕素珍原是天津机电公司电工站职工,在职期间分得房产一间,坐落在河东区北长路8号,我母亲今年3月去世,我们已经办理了遗产继承手续,因为房本上有“限制转移”字样,河东房管局需要我母亲原单位开证明才能办理过户。我们也联系了母亲的原单位,原单位早已不存在了,上级单位机电公司也不存在了,我们已经没有地方去开证明了,实际情况也与河东房管局说明了,但房管局说没有证明就办不了过户手续。。。我们应该怎么办啊。。。。希望您给我们指一条明路,帮助我们办理过户手续!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7-26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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