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7-18

标题:武清中医院不安规定给职工上养老保险

我们医院一直以来不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每月只按工资给职工上养老保险,奖金部分未予缴纳),前段时间被查出来责令补交,但是之后医院通知以后会按照工资奖金之和来缴纳养老金,但医院只负责工资部分的20%,职工自己要承担工资的8%以及奖金的28%,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希望有关部门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7-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1、中医院为差额事业单位,人员有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2、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都是按工资基数缴纳养老保险;3、按照人社部2017第10号文的要求,医疗机构允许收入扣除成本,按规定提取各种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张同志,联系电话:29338845转8048。

武清区卫计委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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