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禹州尊府二期14号楼业主,禹州开发商不按原图纸施工将防火门外开造成撞人问题,给03户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交涉终未给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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