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响螺湾中惠熙元广场,之前空调没有收费,这个月开始物业要单独收费,但是没有电表依据,作为业主觉得乱收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建议您向物价部门反映。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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