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7-16

标题:老百姓买房,电梯及供水设施频繁停运

试问相关领导,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个房,配套设施差不提了,连最基本的供水都有问题,试问,责管质量的部门,开发商与物业的偷漏工程,在这样的天气下,让我们老百姓没有办法正常生活,你们怎么把的关,二次供水总是出问题,质量有没有保障。相关检验怎么通过的。有人为我们百姓真正负责过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7-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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