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相关领导,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个房,配套设施差不提了,连最基本的供水都有问题,试问,责管质量的部门,开发商与物业的偷漏工程,在这样的天气下,让我们老百姓没有办法正常生活,你们怎么把的关,二次供水总是出问题,质量有没有保障。相关检验怎么通过的。有人为我们百姓真正负责过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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