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8-07-14

标题:投诉隆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不作为,给业主造成损失

7月13日早晨下楼,发现停在小区我自己的正式车位上的车前挡风玻璃被砸裂。由于离楼比较近,不能判断是人为损坏还是高空坠物,于是找物业调取监控,想看一下事情经过。结果发现物业的监控设置不合理,根本无法看到我的车位情况。于是我找物业协商解决问题,物业一个姓张的自称主管的人接待的我,态度恶劣,拒不承担责任,号称没有法律规定物业监控必须覆盖所有角落,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物业能做到,甚至监狱也不能保证监控覆盖所有角落。还偷换概念说不可能给每个车位装一个监控,让我不服就去起诉。还质疑我的车损是不是在小区里造成的,言外之意是怀疑我找他们碰瓷。隆创物业公司本身就收取比同档次小区更高昂的物业费,却还是如此不作为,而且态度如此恶劣。由于他们的不作为,致使我无法找到造成我车损的责任人,换前挡风玻璃需要的7000元钱目前只能我自己承担。我希望,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能处理一下我这个投诉,给我一个说法,该物业公司究竟应不应该对我的损失负责,而且该公司张姓主管的态度是不是一个物业服务人员应该对业主的态度,他要不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是不是应该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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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8-01 是否超时:否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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