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07-13

标题:眼科医院 眼底黄斑治疗医保报销问题

我母亲7月12日在该眼科医院做的第一次眼底黄斑注射治疗,前期院方表示可以走医保,但13号表示走不了医保了,说是之前我母亲在这里做过同一只眼睛的换晶体手术,因近视造成的眼底黄斑治疗不能医保报销。

为什么办理手续时说能报销,现在交了费,做了手术后,却查出来不能报销了,医院没有相关记录吗?不能提前说吗?还有,这种情况就不能医保报销吗?麻烦解释一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7-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7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医疗机构和患者沟通,医疗机构认为该患者有高度近视病史,不符合湿性黄斑病斑的诊断,不符合其使用的注射用雷珠单抗的医保支付限定。已与患者解释有关政策,参保患者表示理解,并建议市民诊断方面问题咨询医疗机构医政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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