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康* 提问时间:2018-07-12

标题:请问关于我这种情况是否可接受房产赠予或继承

本人和母亲都是天津市人。本人夫妻名下现有两套房。母亲名下现有一套唯一住房。母亲年岁大了,希望通过赠予或遗嘱继承方式把房子过户给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具备接受赠予的购房资格?是否具备遗嘱继承的购房资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7-13 是否超时:否

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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