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07-09

标题:关于商业住房如何变更为居住产权性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6〕39号》的相关文件,想咨询一下商业住房如何按照该政策变更产权性质及水电的变更,具体流程与要求是什么。另外想咨询一下关于商业住房如果达到一定的居住比例是否可以变更产权性质为居住?请领导给与答复为盼,谢谢!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03/content_5079330.htm该网址为该政策信息文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7-17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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