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修正)》有效性
你好!
2008年4月30日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中,公布了《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4年政府令第57号)已废除。但在天津开发区网站上公布的诸多企业的环评资料公开信息中,仍多次引用此《办法》。所以请问,此《办法》到底是否已经废除?天津市是否已经公布了新的关于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办法?
请参考以下网站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1752/261551.shtml
http://www.teda.gov.cn/hjbhj/channels/29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