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接收的无住房军转干部怎么办理军转干部周转住房申请手续
根据天津市《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党发〔2002〕21号)第44条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用周转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我想咨询下我市无房军转干部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如果是租住周转住房的话,现在有空房么?租金如何?
根据天津市《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党发〔2002〕21号)第44条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用周转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我想咨询下我市无房军转干部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如果是租住周转住房的话,现在有空房么?租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