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任* 提问时间:2018-07-04

标题:东丽区华明镇金泰丽湾物业收取高额地下车位费,不让业主停地上车位

小区物业以“消防通道”为借口,大肆在小区内部道路中安装各种隔离栏、隔离桩,不仅未给小区业主解决停车问题,而且在不断的加重堵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7-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您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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