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医保可报销目录上的药,两种一起用,只有一种能使用医保卡
乳腺癌晚期患者,因之前用的化疗药,产生耐药性,病情进展,故换用拉帕替尼和氟维斯群控制病情。这两个药刚好去年都进医保目录,四月以前可以一起在肿瘤医院用医保卡结算,四月在用药登记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药用医保卡结算,一种必须自费,医院说两种药一起提交,会被社保拒绝。去社保咨询,说是为了防止医生换开药,门诊开药的病情比较轻,两种药都是治疗药只能选择一种。两种药都是保命用的,一种是抑制雌激素的内分泌药物,一种是控制脑转移发展的靶向药。想咨询一下,这个规定是医院自己定的,还是国家的文件规定的,若有文件规定麻烦您提供一个途径学习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