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8-06-28

标题: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开发公司在未取得规划证及用地许可情况下进行施工

南港工业区渤化搬迁项目附近部分市政项目,南港开发公司用海域使用权(海域预选址)证代替土地证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该地区为海转陆区域。

本人向开发区国土局网站反应此情况,但网站始终无法投递信件,因此向上级机关反应此情况。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6-29 是否超时:否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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