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河英才对于派遣制人员落户不受理
今日上午,我根据海河英才政策,带着各要件到达河东区行政审批中心(包括在河东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于派遣单位为北方人力,注册地在河东,且无集体户口,故根据政策要求去河东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办理,但是人社部门告诉我说派遣至员工得到用工所在地办理人才落户,这边不受理,所以马不停蹄的跑到了滨海新区的行政审批中心,但是到了之后滨海新区的公安告诉我说他只认单位注册地,注册地在哪就在哪办理,人社窗口对于社保缴费也要求必须在派遣合同签订后连续满一年才可以办理,相当于是两个区均不给予办理。但是我未在任何地方任何文件中看到对于派遣制人员的办理要求与非派遣制人员办理要求不同。一直在天津工作快两年了,一直在做贡献,可是根据窗口人员的解释,都不如无工作人员的待遇,这让想留在天津的人员来说是很寒心的,希望市领导能够重视起来,派遣制人员是实实在在给天津做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