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阳光御园开发商把御园楼下的地下停车场卖给了别墅小区,导致我们御园业主无法停车。五一阳光御园物业不作为,很多地下的车并不是本小区的业主的车,而且小区物业在楼道卫生打扫、小区卫生维护方面脏乱差。请区长为我们讨回公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地下车场停车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地下车库产权归属开发企业,业主可向开发企业咨询。 2.小区卫生问题。我局将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合同》中环境卫生方面的约定,加强寻扫频次,保证整洁。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戴同志,联系电话:59618822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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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地下车场停车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地下车库产权归属开发企业,业主可向开发企业咨询。
2.小区卫生问题。我局将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合同》中环境卫生方面的约定,加强寻扫频次,保证整洁。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戴同志,联系电话:59618822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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