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房屋变更土地用途的问题
市国土房管局:
您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我看到国务院若干意见后想变更为居住用房,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请问应该怎样办理?
谢谢!
市国土房管局:
您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我看到国务院若干意见后想变更为居住用房,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请问应该怎样办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