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6-13

标题:关于居民停用暖气,供暖部门收取费用问题的反映

尊敬的市领导: 目前,居民采暖季停用暖气,供暖部门却强制收取全部采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金额.照此计算一套建筑面积60平米的住房要收取200元多.100平米住房要收取400元.这种做法极不合理.属乱收费.所开具的发票称为“热能损失费”居民未采暖,怎能产生热能损失?未用电,未用水也收费吗?此事涉及政府的合信.供暖部门应实事求是收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6-15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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