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昝** 提问时间:2018-06-11

标题:物业不作为,居民报修一拖再拖,不予理睬。

蒲瑞祥园小区2015年还迁,装修时发现墙体裂缝,随即报修,物业来人修理后没多长时间又裂了,然后又报修,可等到今天也没来过人修理。记不清是2014还是2015年了,物业来人问墙是裂吗?给予800元赔偿行吗?我说不要钱,还是给修理吧!来人说好吧!就走了。可至今也没来过人。今年5月31日,物业贴出公告,要求居民把所有欠缴的物业费都交了,不然影响6月中旬办理房产证。可前提是你物业作为到位吗?凭什么拿物业费作为给予不给予的依据,如果你物业及时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又有谁不交物业费。老百姓报修一拖再拖不予理睬,等拖到开发商都走了,老百姓没处找了,又拿房产证说事。请领导重视此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6-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能,建议向武清区房管部门进行咨询,请重新选择投递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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