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入职员工在天津的社保缴费,需要在当月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次月1号到15号缴纳费用。造成了员工在当月不能缴纳医疗保险,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能否简化缴费流程?能否延长缴费时间窗口至每月30号? 附件: 316.82KB
现在新入职员工在天津的社保缴费,需要在当月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次月1号到15号缴纳费用。造成了员工在当月不能缴纳医疗保险,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能否简化缴费流程?能否延长缴费时间窗口至每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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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解释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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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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