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蓟州区环保局对实名举报不予答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北太平庄村村民,向您反应蓟州区环保局行政不作为的事。今年我村进行了粪便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池,应该建设在居民区的下风口,而且要在与居民区之间设置卫生安全防护距离,通常这个距离为300米,以防止气味污染和粪便污水泄露危害饮用水安全。而在我们农村,村民的饮用水源都是自家的水井,所以一旦发生粪便污水泄露,将直接污染我们的饮用水水源。此项工程是由蓟州水务局负责指导施工,我也在此向领导反应过,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于四月十五号左右向主管环境保护的蓟州区环保局举报此事,蓟州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到达现场实地查看,并拍照,告诉我说回去之后会查看相关手续和环评,三四天后就会给我答复。但时至今日,已经快一个半月了,确没有任何答复,我不知道这是是不是行政不作为,有道是民不举官不究,我实名举报说三四天给答复,但至今不理不睬,我不知道现在新成立的监察委是不是有权对这种不作为进行查处?希望领导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派人调查处理,也希望,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环保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如果此污水处理站不能建在居民区内,就应该监督施工方另行选址,确实保护好我们的引用水源。如果说处理粪便污水的处理池可以建设在居民区内,不需要设置卫生安全距离,不会发生泄露,那也请环保局早日能让我们查看环评,做出书面答复,及时消除我们的恐慌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