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滨海明发广场开发商屡次单方面延期交房的投诉
我是天津滨海明发广场和旭园一期7号楼业主,原定于2018年1月1日的交房事宜,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单方面违约,现在对开发商屡次违约延期情况说明如下,请政府部门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
1.2017年底,开发商电话通知受天津市政府冬季雾霾治理政策影响,房屋无法按时交房,需推迟至2018年4月份。对此,作为天津好市民,我们表示理解,也支持政府的工作,未予以追究。在2018年4月初我们收到了开发商的正式交房通知,定于2018年4月15日正式交房。广大业主们满心欢喜地准备好了家装用具和装修公司,做好正式交房的准备。不料,2018年4月12日晚上,突然收到了销售电话,口头通知交房延期,表示部分尾活未完工,交房日期扔延期至5月31日。随后几天业主们陆续收到正式交房延期的书面通知书。对此次延期开发商并没有说明具体的原因,反而强调雾霾影响,而且也没有任何赔偿方案。
2.因为此次突然违约给600户业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4月14日和4月18日情绪激愤的业主们前后两次去售楼处集合找开发商要说法,但是开发商的高层代表始终没有出面,仅派出一个营销经理也是支支吾吾,没有任何肯定的说法,也更是没有任何赔偿方案。
3.正当业主们等待第二次承诺交房时,5月29日晚,又突然收到销售临时电话,告知5月31日仍然无法交房,将继续延期至7月底。具体的违约原因说是消防取证未果,同时再次强调雾霾的原因敷衍赔偿责任。这次违约,销售仅口头通知,告知我们开发商没有也不会发正式的延期通知。还有这次开发商为了安抚业主情绪并规避风险,开发商同意暂时将装修钥匙交给业主用以存放家具和装修材料,但是业主领钥匙前必须签同意放弃追究开发商任何违约责任的承诺书,而且声称是业主的主动诉求并非开发商强制行为!如此霸王条款,闻所未闻!
4.5月31日,经过业主与开发商的强烈抗议,承诺书已经不需要签了,但领钥匙仍需要预交物业费、水电费等,其实就是在证件不齐全的前提下变相交房,给日后业主们维权带来极大影响。
以上,请有关部门协助敦促,确保600余户业主尽早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