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陶** 提问时间:2018-05-31

标题:奥城商业广场落户住户在缴纳物业费情况下,还要在每次进出车场缴费

领导您好:我是南开区奥城商业广场的住户,也是有正是房产证的房主,但是在奥城商业广场17,18,19,20号楼下有地面停车场,但是此处处于繁华商业地带,停车场有地面和地上位置,我们是融创物业负责,但是我们是业主,住在自己的房子楼下,除了缴纳物业费,还要每次出入楼下的停车场缴纳停车费,并且不是天津市的公众停车,我们缴纳了物业费,应当对本住户发放业主车辆停车卡,不应在缴纳额外停车费,如果是外来车可以收取适当的停车费,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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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6-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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