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5-31

标题:行政许可大厅的工作人员请回答关于落户的问题

您好,今年1月出台的“双十条”惠民政策中有一条:“对在天津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我符合此条件,我是外省市生源,天津市大专毕业,今年26岁,在天津南开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有天津市居住证,劳动合同,租房一年的租赁合同,相关材料我都准备齐全了。我想咨询我这些条件现在到底能不能落户天津?

请不要让公安局南开区户籍的工作人员回电话了,他们并不能解答我的问题,让我去行政许可大厅咨询,我去过了,人太多排队拿不上号,请行政许可大厅或者人社局的相关知情人员解答!我已经问了很多天了,希望这次能给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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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5-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告知其落户问题请咨询公安局,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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