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8-05-29

标题:因为房屋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财产损失

本人在2017年3月份在天津市亿园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照明南里10号楼底商店求购二手房,亿园置家经济人提供红霞里房源一套,并在其见证下,与房主签订了购买协议,但直到5月30日,协议到期房主仍不办理买卖手续,经我在津南区房管局查验,该房源在我签订购买协议之前,就已经被津南法院查封,根本无法进行买卖,且该房主拒不退回定金5万元,亿园置家作为房屋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未经审核,造成我巨大损失,并且其以房屋已进行评估为由,拒不退回我中介服务费和房屋评估费用21000余元。

我想请问:一、亿园置家作为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对提供信息负有核心实责任。二、我并没有完成购买行为,亿园置家对该房屋也没有进行实地勘察,评估费用为何不退还。(因为访房屋一直住有第三方债权人,其声称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并称在我看房之前,已多次提醒亿园置家相关经纪人该情况,但亿园置家仍带购买方看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5-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5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