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房屋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致我财产损失的问题
本人在2017年3月份在天津市亿园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照明南里10号楼底商店求购二手房,亿园置家经济人提供红霞里房源一套,并在其见证下,与房主签订了购买协议,但直到5月30日,协议到期房主仍不办理买卖手续,经我在津南区房管局查验,该房源在我签订购买协议之前,就已经被津南法院查封,根本无法进行买卖,且该房主拒不退回定金5万元,亿园置家作为房屋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未经审核,造成我巨大损失,并且其以房屋已进行评估为由,拒不退回我中介服务费和房屋评估费用21000余元。
投拆:亿园置家作为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对提供信息负有核实责任,没有核实是不是没有履行市场准入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