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8-05-25

标题:社保缴纳单位和劳动合同不一致

首先我在天津已经缴纳了六年的社保了,房子也是要求外地人要连续缴纳24个月的政策后买的。2018年三月份我去办理积分落户被拒,因为社保缴纳单位和老大合同单位不一致,实际是我公司是将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业务委托第三方上的,双方的协议和缴纳发票明细都可以提供。 其次在被告知以上要求后,我赶紧要求公司将我的社保迁回劳动合同的单位名下缴纳,但是又被告知要在劳动合同的单位缴纳连续12个月以上。我不明白这是啥政策,我的劳动合同备案一直可以查到,天津社保缴纳单位也一直是天津的外企服务公司,按你们要求我缴纳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了,最后还要时间限制。天津缴纳社保记录是可以造假么?又或者房子都按政策买了,也不行吗?还有就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随便一个消费信息就能查到是不是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为啥单单卡我们这种所谓劳务派遣的人群呢?即使是在卡临时工,那房子都按着缴纳社保的要求买了,还能轻易走么?我想知道咱们的政策是有多不亲民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5-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居住证落户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