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8-05-24

标题:请帮助解决河西区宾馆温泉公寓住户机动车停车问题。

宾馆温泉公寓为老小区,小区内实在无法存放车辆,所以一直将车存放在宾馆西路公众停车场。2017年9月,宾馆西路上公众停车撤出,宾馆西路变为禁止停放机动车。同时参考北方网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网友信息: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6号)第六条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实施属地管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是否收费,以及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区域类别”。建议您向所在区政府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请区领导帮助我们解决小区改造增加机动车停车位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05-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友谊路街办事处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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