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燃气公司强行摘表,索取高额追缴费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销售分公司稽查科人员,于2018年5月12日上午10时15分许,到我家(天津北辰区瑞宁嘉园5-5-102)查燃气表,从敲门到打开燃气测试再到对方拆下燃气表检查,本人都非常配合,稽查人员打开燃气表后,说我们动过手脚,导致表走字较慢,当即把表没收,并索要5年燃气费,每年8500元,合计42500元,我表示不认同,对方开始骂人,并让其同事强行进入我家,威胁不交钱就停气,我当即报警,等待民警过来期间,对方又说将金额降到1年的追缴额8500元,我依然不同意,对方又说降到7000元,又被我拒绝,民警过来后核实了其真实身份,确为燃气公司员工,让我们协商解决,民警离开后,燃气公司人员即拿表离开,致使我家至今无法使用燃气,严重影响我全家的正常生活,我于2018年5月12日12时至5月14日16时多次致电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及该单位电话,始终未给予解决,该单位人员声称60个工作日内解决,均属规定范围内。
我的房子是2012年买的二手房,买房至今将近6年期间,该燃气公司从未检查过燃气表的状态以及是否漏气,本次是6年来的第一次;我购房后每月按时缴纳燃气费20元左右,由于我和爱人均是上班族,每天只有晚饭在家吃,且经常在外面吃,很少使用燃气,故认为每月缴纳20元左右燃气费合理,且通过向同楼层每天三顿饭均使用燃气的邻居咨询,其每月燃气费仅50元左右,故投诉燃气公司人员四点:
1.强行拿走我燃气表,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2.胡乱收费,向我索取8500元不合理追缴费。
3.辱骂并威胁我和家人,且强行带人闯入我家。
4.六年来从未对燃气业主用气安全负责,仅来我家检查
一次,就是本次。
我家燃气至今仍无法使用,向贵单位申请解决此问题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