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办理落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① 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② 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③ 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④ 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等;⑤ 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还应按照本人选择的落户地点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在津无就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先到北方人才市场存档,未办理存档手续的不予落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