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租房特殊情况如何解决,求帮助
天津市政府的各位领导:
我的姓名王**,年龄27岁,家住天津市红桥区陵园路幸福里6号楼1门13号,工作两年。父母在1993年离异,我判断给母亲,我和母亲现住伙单一间,15.87平米。父亲现住伙单一间,14.58平米,我与母亲生活至今,幼时父亲只给了几年的生活费,因单位倒闭,就不再抚养我和支付判决书上的抚养费了。直到花甲之年,觉得对我心有愧疚,在两年前感觉我差不多已到结婚年龄, 通过派出所及街道找到了我,为弥补对我的愧疚,就将唯一的14.58房产作为抚养补偿归到我名下,但遇到以下问题:
1、由于父亲住房变更到我名下,使原本可以拥有限价房或公租房资格的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进则由于我名下有房产,失去了公租房或限价房资格,退则把我名下的房产清空,那我的父亲去哪里住?
2、我已交女友多年,女友父母多次催促结婚,年龄都不小了,由于母亲一个人的不容易、生活的贫穷,我可以放下道德观念和廉耻之心,与母亲同睡在一张床上27年之久,但是结婚怎么办呢?现在年轻人结婚不可能与父母亲同在一室拉窗帘生活吧,何况父母亲各处住房使用面积都很小,加上一个床和生活用品,已经是满满当当,居住条件确实太差,成个这样的家太困难了,现而今是奔向小康的新时代,女方父母绝不会同意这种条件下无房结婚的。
3、即便如此,父亲一间不大的房子,如让给我们结婚用,他就没有地方住,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两次结婚两次离婚,现一个人生活,不多的养老金,除了支付生活费、医药费,又要到处租便宜价低的房子住,居无定所,这与2020年全面成为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理念相差甚远。现在我们的国家发展的这么快这么好,我坚信阳光会照到我们身上,党和国家不会抛弃我们,会给我们温暖,我坚信结婚用房会有的,人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4、父亲是一名已退休工人,微薄的退休金在照顾他自己,65岁多事之秋,看病吃药是少不了的,还患有多囊肝。母亲是已退休党员,40岁有了我,由于独自抚养我成人从幼儿园到大学,退休金和工龄都很少,工资刚涨到2000多元,今年已经65岁了,由于身为一个女人为了幼小的我遮风挡雨,为了现在的我操心劳累,各种老年病接踵而来,还患有脑膜瘤,需要服用活血化瘀、抗癫痫药物,由于脑膜瘤随时会出现癫痫甚至休克的症状,根本离不开我,面对一人把我拉扯大的身患疾病的母亲,为人子女的我怎能弃他不顾!但是如果租个二室结婚,我是可以结婚也可以照顾母亲,房租又成了最大的问题,我母亲的情况不需要我的工资补贴是不可能的,而我刚毕业工资3000元,我们这样的家庭购买房子更是遥不可及的。假设你们的子女是这样的情况有何感受?该怎么办呢?
综上所述,国家的政策条文我们作为合法公民应该遵守,但是问题都有他的特殊性,我恳求天津市政府的各级领导及负责同志,恳求你们帮帮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中,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而我们不奢求小康那种想都没有想过的生活,只希望有一个可以结婚的小家。
恳求各级领导及负责同志,我王**及父母在这里拜托各位了,恳求政府伸出援助之手,让党和国家的温暖照到我们全家,有了房子结了婚,我会用在大学时代所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中全部精力致力于加倍报效党和国家的!会尽全力拼搏的!为祖国争光!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