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遗传过户,关系证明的章居委会就是不给盖
我爷于2017年过世,(奶奶早就过世了)留下亨通东区南里一套房产,2018年家里人打算过户到我爸的名下,爷爷还有其他3个子女,也都同意过户,由于爸爸妈妈岁数大文化也不高,我就跟着跑过户的事,遗产过户要先去公证处,到公证处需要居委会出示我爷只有这四个子女,无其他子女的证明,需要居委会盖章,居委会要求这4个子女写个证明并按手印,我们按好手印提交给居委会,过两天他们又通知我不给盖章了,请问领导,我们是亨通居民,有事情不找居委会去找谁呢?房子总不能一直在已经过世的爷爷名下吧?公证处要居委会的章,居委会就是不给盖!我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