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8-05-17

标题:小区未达到交房标准,强制业主收房

南湖星湖苑小区是红星美凯龙集团开发的楼盘,首先是质量问题不达标(漏雨、地基下沉裂缝、门窗质量差,车位休整简陋等等)如果按照天津市交房标准,小区没路面二次硬化未做,绿化也未做完,小区垃圾成堆,而且围墙因欠工程款而未被推倒后未完全修复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收房,本身就延期交房8个月,也未做任何补偿,并且交房怕业主集体不收房而采用不按照楼号进行分批次验收(通知15-18号)而是把高层和别墅混合通知收房,并且收房是先交各种费用(物业费超级贵还不作为)后才可以带着去看房给钥匙🔑,并且现在要求交2018-2019年度暖气费,服务态度那叫恶劣无比,不知道这种做法房子是怎么验收通过的,也符合天津市交房标准吗?我们要求给一个公平说法和补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议您向武清区建委进行咨询,请重新选择投递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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