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武清区国土分局对于土地闲置处置问题答复的质疑
本人于2018年5月4日通过政民零距离栏目咨询武清区国土分局位于南蔡村镇农进道南侧,天津德盛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土地;正泽路东侧,天津正中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土地;翠亨路东侧,美克筑嘉(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土地;三块地块土地闲置超三年的问题得到武清区国土分局的答复,对于该答复有如下异议烦请给予说明。谢谢!
1、天津德盛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就已经将桩基全部打入并且在之后一直闲置未予动工,武清区国土分局答复该地块不属于闲置土地,但是在2016年天津市国土局发布的《2016年天津市进入处置程序的闲置土地情况》第32条已经明确该土地已经进入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确认了闲置土地属性。此外《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53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该地块仅仅是打入桩基建设面积不足总面积三分之一,桩基投入也不足总投资百分之二十五,终止建设超一年,完全符合闲置土地的认定。为什么武清区国土分局回复其不属于闲置土地?
2、天津正中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已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武清区规划局公告可以了解天津正中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规划变更公告,将所闲置的这块土地由商业用地变更为物流用地。请问武清区国土分局已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有资格发布土地规划变更公告吗?(2016年也已列入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第34条)
3、美克筑嘉(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达到动工开发标准,不属闲置土地?据查该地块购地信息该项目应于2016年5月29日竣工,截至目前项目分四期开发仅开发三期,四期用地闲置2年以上。该地块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按照相关规定属于闲置土地。为什么武清区国土分局仍然认为其不属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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