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社会工作者待遇调整为何不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员
关于2018年社会工作者待遇调整的相关文件(包括工资、保险、公积金、女性职工改为55周岁退休等相关的福利待遇更加规范了),让我们这些在社区基层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感觉有了一份归属感,因为我们的付出得到了党和国家的认可,但是得到的回复却是这个政策与我们没有关系,劳动保障协管员,残疾人专员管理体制与社会工作者不同,所以不适用于这些人,虽然我们每天在一起工作,只是分管的内容不同,我们主要负责劳动保障方面的工作,以往我们都是属于社会工作者这个大集体,共同进步,这次虽然给与这样的回复,我们依然理解组织理解党,依然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无怨无悔,但是最新的政策,残疾人专员也适用于社会工作者待遇调整文件,唯独把我们撇开,却让我们心寒,我们一样在基层做着同样的工作,勤勤恳恳,为什么只有我们被另眼相待,难道真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吗?而且在津民发(2014)9号文中非常明确的把我们划入社工的一部分,我们也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工作人员扎根基层,做着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却没有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早在1月份我们就通过各种渠道反应问题,给我们回复也是让等待,时至今日好几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消息,我们想问问领导们:我们的事研究的怎么样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请领导百忙之中调查清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