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8-05-11

标题:中海津湖湾交房与当初承诺不符

领导您好:我是中海津湖湾小区业主,购房时承诺一楼赠小院,2018年4月底交房时物业称业主可以自行圈院、窗改门。后施工时综合执法称小院系违建,必须拆除。 请问开发商天津中海海华地产有限公司是否取得本小区一楼的小院审批手续?如没有开发商此行为是否构成违规、虚假宣传和销售,获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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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5-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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