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房租缴纳及确权问题
我们是住在中山门四号路小区的居民,四号路小区是伙单的直管公房,最近我们去房管站交房费的时候发现两个问题:一是过去交房费是手写的收据,里面写明缴纳的月份和费用,现在改成了POS机打印的小票,一月一票,但是我们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只给我们随意打印了一个月的凭证,然后在上面手写了缴纳的月份,手写完也没有任何盖章(见附件),这样既不正规也无法保障承租户的权利。二是这个票据上标明的我们这个单元的户号是208-213,但是我们这个单元只有三户,另外几个户号是谁,而且经查208-213登记在一个叫王中的人名下,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把这几户都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这样是否会影响承租户的权利,请回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