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5-02

标题:物业乱收费,侵占业主公摊面积,改变原始道路用途

1.物权法中有明确说明,小区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云浩物业在小区业主不知情的的情况下,将小区内双向车道画线并收取费用。而且已经收取两年之久,资金从未公布。

2.康和园1号楼大厅将原消防通道更改成底商。

3.和苑西区所有电梯里都装有电子广告。业主还是不知情。

以上问题找过物业多次,物业说都得到当地政府同意的。全体业主的权益政府可以做主吗?消防通道的更改也是政府同意的吗?可以完全不通过业主吗?没有公告没有任何通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18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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