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5-02

标题:保利香颂湖违法收取业主公共车位停车位

保利香颂湖还没成立业委会,地上车位属业主公摊面积,使用权归业主所有,物业未经业主委员会允许的情况下,违法向业主收取公共区域停车费。业主拒不交钱就不让走,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查处违法行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18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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