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详情徐官屯小学平房半年租已到请给个说法
去年10月份 以不安装煤改电设施为由 让该棚户居民暂住它处,给了半年的租金 ,然后现在时间已经到了 政府这边也没给什么反映。
首先声明一下 租房子 这个规则是这样的 合同议定是1年期限 续租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需交房租。现在我们是用自己的钱交了下半年的房租,政府是把我们忘了么?具体怎样也没有消息了
然后处理结果我不希望是正在商议什么的。要是这样的回复还不如别回复 没有什么用。
一家3口租房1200一个月本来就费劲 现在我们有房不能住 还自己搭着钱在外面租房子。政府的官员们 受累你们关心一下我们 站在我们角度考虑一下问题吧
还有就是 如果让我们现在搬回去住 到了今年入冬的时候又让我们出去租房 真的 这样既浪费政府的经济费用 又坑了老百姓。 只租半年租不到,我们还得自己搭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