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石油加油站拒绝为摩托车加油。
本人与2018年4月27日晚9点10分,驾驶二轮摩托车(证照齐全)来到位于(东丽区空港中环西路69号的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告知不给摩托车加油。理由为“上面有规定”。本人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工作人员为何不给摩托车加油。工作人员说是派出所警察说的不给加。出警民警立刻予以否认,并明确告之摩托车可以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员改口说公司有文件规定禁止给摩托车加油。民警表示属加油站自己规定 警方无法处理。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市公安局2015年签发的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文件》公经保【2015】20号文件,并损害了公民正当合法权益。请领导帮助调查 协调。保障我们基本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