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4-26

标题:现在小区地面停车位都必须要收费吗?

我想咨询下现在地面停车位都必须要收费吗? 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我们业主买下,应该属于业主,为什么停车还要收费? 每次进出自己的小区还要交钱? 有法律这么规定吗?

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就意味着,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不属于建设单位所有,而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14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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