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安** 提问时间:2018-04-26

标题:关于生育津贴的能不能领取的问题

各位领导好!我的产假到4月5日,我在4月4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失业保险,我想问的是我的生育津贴只发放到2月份的,3月的应该4月发放,这种情况我的生育津贴还能领取吗?什么时候发放?也没规定说能不能领取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津贴可照常申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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