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04-25

标题:办理住房困难户房屋补贴遇到麻烦!

今年4月份,本人在办理租房补贴中遇到一个问题,以去年为标准,收入计算。去年因本人所在企业经营困难,本人下岗待业没有工资收入,只给上保险。在计算本人收入时,街办事处把本人的所上保险金额计算为年收入,请问这合理吗?有这项规定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4-27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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