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本人在办理租房补贴中遇到一个问题,以去年为标准,收入计算。去年因本人所在企业经营困难,本人下岗待业没有工资收入,只给上保险。在计算本人收入时,街办事处把本人的所上保险金额计算为年收入,请问这合理吗?有这项规定吗?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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