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源丽都物业违法扣留装修押金
金源丽都物业公司未依法书面告知装修注意事项,以房屋所有人装修拆除部分非承重墙体为由非法扣留2000元装修押金,多次协商沟通无果,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态度强硬,知法犯法声称地方法规无效。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违反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且房屋所有人未违反条例“第八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
及“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等内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