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4-22

标题:金源丽都物业违法扣留装修押金

金源丽都物业公司未依法书面告知装修注意事项,以房屋所有人装修拆除部分非承重墙体为由非法扣留2000元装修押金,多次协商沟通无果,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态度强硬,知法犯法声称地方法规无效。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违反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且房屋所有人未违反条例“第八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

及“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等内容规定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5-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核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对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协调,物业公司已答应退还装修押金。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陈咀镇政府,联系电话:22991088。

武清区陈咀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